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6〕7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规定,经宿州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马超等2599位同志符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杨文等326位同志符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王力等40位同志符合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现将上述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示期间,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来信请寄宿州市人社局监察室。邮政编码:234000 电话:0557-3021623、3020811
宿州市人社局
宿州市住建委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