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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一)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始。参加全国统考以及部分特殊类型单独招生的考生,包含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2014年退役的士兵参加全国统考、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
(二)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和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含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下同),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本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