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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7号)的要求,划定我省2017年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划线依据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二)其它艺术类: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划定。
二、各专业统考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美术类
本科: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专科:150分。
(二)音乐类(含小方向)
本科:130分;专科:100分。
(三)舞蹈类
本科:126分;专科:100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192分;专科:105分。
(五)表演
本科:222分;专科:113分。
(六)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192分;专科:110分。
(七)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206分;专科:102分。
(八)书法学
本科:213分;专科:139分。
(九)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242分;专科:147分。
省外院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以下分数线可以参加省外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校考
1.美术类: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音乐类:130分;
3.舞蹈类:126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及表演类专业: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