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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阶段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我县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12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
2.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15日期间。
3.网上缴费: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报名资格审查后、1月22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
http://www.gazsks.cn
三、报名条件
2016年高考报名按2015年的规定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在我县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均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信息确认(考生网报信息核准、采集考生面颊及指纹特征)、网上缴费的方式。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户籍等信息的依据。
(二)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可兼报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
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武胜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我县报名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 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地报名。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5年12月2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我县户籍,外省就读,回县参考考生:考生先联系好一所高中学校,再向学校出具考生实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学籍、应往届、身份证号、高中同等学力、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的证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社会考生:考生也要先联系好学校,再向学校出具相关资料: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或高中、中专毕业证书);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政治思想表现证明、居住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审核人应签字(含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此以外,我县所有高考报名考生均要向相关学校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少数民族考生要提供一式两份。
(三)特殊类别考生的报名办法及要求:
1.所有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含统考生和单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考生持招生学校的通知或名单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初试合格考生于3月20日前持招生学校复试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补办报名手续,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但不参加普通高考。
东南大学少年班初试合格考生持招生学校的《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
3.在我县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自行联系学校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4. 在川的港澳台籍考生报名办法按原省招办川招普(2006)14号文件要求办理。
5.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长春大学等高等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单独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但可以不参加统一的招生体检。
6.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样张见《2016年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附件4),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
(四)在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