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积金贷款禁向三套房及以上发放
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已经公布,明确规定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符合9种情况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分别是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二手商品住房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同城互认互贷,管委会确定的其他住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