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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经济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学费:12000元/人/年,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
奖助政策:学校将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覆盖比例分别为20%、30%、 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等相关要求报名。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
3.考生在提交经核对无误的报考信息后,应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 (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湖北经济学院),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5.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密码,便于后期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2016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4)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
(5)考生刷验二代身份证采集本人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6)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2.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招生政策公布信息为准。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 (学籍)信息。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在复试时提交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chsi.com.cn /xlrz/ct02.shtml)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全面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英语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6年4月上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式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政治理论测试、综合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复试时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及体检等方可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2.在同等条件下,对已经全部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可考虑优先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4)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原学校纪律处分者;
(5)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七、其它事项
1.2016年拟招生计划人数74人(根据2015年度招生计划预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我校拟将2016年度新增招生计划(超出74人部分)用于调剂接收本科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且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请考生注意。
3.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左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yjsjyc@hbue.edu.cn;
(4)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
MPAcc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