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招生简章 科目参考书目 成绩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分数线 考研大纲 真题答案 考研调剂 考研复试 考研录取名单 考研报名 考研准考证打印 模拟试题答案 考研复习 考研政策 考研院校 考研专业 在职考研 法学法律硕士 同等学历申硕 博士生考试 MBAのMPA 推免生 新闻传播硕士 专业硕士 考研辅导 GRE考试 MPACC
北京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 份 (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2 、北京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 (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3、北京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3 封,即需要 3 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4、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 TOEFL 成绩、或 IELTS 成绩、或 GRE 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1 份;
7、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 201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 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 1、2、6、7 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2015 年 9 月 10 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 201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具体安排请见其网站的有关通知。
3、申请材料
2015 年 9 月 18 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 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 9 月底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五、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3、2015 年 10 月 25 日前,院系完成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予以及时答复。
六、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2、各院系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qtxx/)。
八、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在 2016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