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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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通过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2. 考生高考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语文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制,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该科目满分的60%计)。

3. 文化课考试和校考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 书法学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个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预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六)工作时间表

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2.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2月20日前;

3. 现场确认和初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09:00-16: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 学术会堂一层39号艺术空间;

4. 测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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