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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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携带材料

2015年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经济师、翻译等考试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盘锦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周二、周四上午领取证书!

一级建造师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带毕业生登记表);

3、2015年审核时的报名表(原件);

4、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或本专业正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交费单(原件,时间要符合年限的);

5、2张2寸照片(同底);

6、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现场填写)。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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