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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公开招考和“申请—审核”制两种。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以下三种任一)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7年6月30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2017年7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2)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3)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四)只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所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申请—审核”制的报名相关说明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须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3月12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湖南科技大学《博士考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8080/zsgl/bswb/login.aspx,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2017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400元/人)。
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
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4)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并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7年3月1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等相关材料,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领取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招生办。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4.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
(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到招生办领取)。
(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六、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七、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