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通知

您好,欢迎来到百闽人生网登录 注册

百闽首页 | 考试日历 | 百闽娱乐 | 书信频道 | 节日庆典 | 语录句子 | 免费发布培训课程

百闽人生网

首页  培训课程  培训学校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培训新闻  教学教案  公务员考试  建筑考试  会计证  考研频道  中考  高考

百闽人生网 > 会计从业考试 > 会计证合格证书 > 广东省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通知

广东省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通知

广东省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通知

  一、事项名称: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二、主办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

  四、办理对象

  持有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三、申办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

  2.未做信息采集者须提供《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一份(需加盖公章,所加盖公章需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所登记的单位一致);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光纸彩色证件照一张(尺寸为38mm×27mm);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汕头日报》刊登的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必须包括申请人姓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6.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办事流程

  1.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未做信息采集者须填写此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中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确认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后加盖公章(公章名称须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3.携带以上第三点所列要求的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

  4.自递交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受理回执向发证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首页 1 2 下页 
热门图片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负责声明 | 常见问题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4 www.bminlife.com 百闽人生网 版权所有©百闽人生网 闽ICP备14001301号
本文标题:广东省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通知
分站加盟及广告服务QQ:1476191318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均由本站注册会员免费发布,如涉及版权问题或虚假信息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一直在追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