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直2014第三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公布。
成绩确认:考试结束交卷成功后计算机当场显示本次考试成绩,三科一次性通过或过渡期补考通过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过渡期双科补考考生,须同时通过所报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