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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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锦州市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1、属地报名管理,如报名考生无法提供在锦州的户籍(身份证)、学习(学生证)、居住(暂住证)的有效证明,禁止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生身份证丢失或消磁无法读取(临时身份证无效),禁止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发生意外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情况致使考试无法进行的,另外安排考试,报名费不重新收取,成绩不保留。

  4、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1个星期内,到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开具发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7、如遇不可抗力条件导致考试无法进行的,届时请参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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