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史上最严:千万别坐错考场

您好,欢迎来到百闽人生网登录 注册

百闽首页 | 考试日历 | 百闽娱乐 | 书信频道 | 节日庆典 | 语录句子 | 免费发布培训课程

百闽人生网

首页  培训课程  培训学校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培训新闻  教学教案  公务员考试  建筑考试  会计证  考研频道  中考  高考

百闽人生网 > 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 > 2016年国考史上最严:千万别坐错考场

2016年国考史上最严:千万别坐错考场

2016年国考史上最严:千万别坐错考场

  记者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11月2日至11月7日16时,通过2016年公务员国考审核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今年辽宁省设置两个考点城市,分别是沈阳和大连,考生可自愿选择。2016年的国考被称为最严国考年,情节严重的可入刑。考前周知新增了“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等内容,包括关于手机使用、坐错考场、“经警告”和“事后发现”的界定。

  关于手机使用: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情形应按“手机使用”记录;手机铃音响(振动)等情形,可按“手机未使用”记录。

  关于坐错考场: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关于“经警告”和“事后发现”的界定:凡考场记录单记录有“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应按违纪认定;记录有“警告”但未记录有“改正”或“仍不改正”的,不做违纪认定;考场记录单中未记录有“警告”的,均按事后发现进行认定。


首页 1 2 下页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负责声明 | 常见问题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4 www.bminlife.com 百闽人生网 版权所有©百闽人生网 闽ICP备14001301号
本文标题:2016年国考史上最严:千万别坐错考场
分站加盟及广告服务QQ:1476191318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均由本站注册会员免费发布,如涉及版权问题或虚假信息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一直在追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