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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为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组织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5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0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5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含)。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个岗位6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公开发布。
四、报名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于5月5日—20日登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5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通道于5月21日0时整关闭,申诉通道延迟至5月22日0时整关闭。
2、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可在网络上打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3日起,错过打印时间责任自负)。
3、考生凭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招聘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时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