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2016年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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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同江市2016年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启事

黑龙江省同江市2016年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启事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多种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市政府决定,从退役士兵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乡镇消防员。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同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选拔高素质的消防人员,推动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二、招聘计划

全市乡镇共设置6支消防队,分别为三村镇、向阳镇、金川乡、银川乡、八岔乡、青河镇消防队,6支消防队共设置44个岗位。

此次共招聘44人,其中内勤文职6人(男性4人,女性2人),消防队员24人,驾驶员14人。

三、资格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适应消防岗位工作需求。

3、内勤文员从同江籍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或汉语言文学及新闻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

4、消防队员从同江籍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退役士兵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聘(净身高170CM以上)。

5、驾驶员从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退役士兵及高中以上毕业生中招聘(不限同江籍),要求具有汽车驾驶B2证或A2证及以上者。



6、本人必须认可组织对其工作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在职人员及在读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广告

在同江电视台发布招聘广告。广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5月5 日-9日。

2、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 13日。接待工作由人社局、消防队组织安排,地点设在环保大厦一楼,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及驾驶证原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正面需带姓名)。报名同时由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按招聘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联系电话:0454-2927205。

此次招聘人员免收报名费,所需考务费由财政支付。

3、考试

考试采取100分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出题、阅卷及面试评委人员临时确定,实行全封闭管理。

笔试成绩试卷分满分为100分(驾驶员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数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进行技能测试(不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合格后直接进入政审、体检。如达不到招聘人数其所报考岗位的名额相应减少。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相同人员参加考核及体检,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驾驶员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与体检人员。如果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政审及体检。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考核

考核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录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环保大厦一楼公示。

7、聘用及待遇

人员确定后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12个月(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经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乡镇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拔付。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机关工勤人员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合同期满,经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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