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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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引进人才政策

1.新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待遇。

2.新引进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 新引进的硕士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国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上述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规定办理助学贷款的优秀贫困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及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服务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县(区)人员,可优先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事业单位满足调任条件人员可调任机关。

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填写本溪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

(二)考核

高新区人社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核。

(三)考试

本科需参加笔试、面试,硕士、博士只需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将进行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察工作由高新区考察小组完成,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共同研究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撰写个人考察材料,并由考察组成员签名。考察结束后,形成总的考察意见统一上报市人社局。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单位、引进职位、引进计划、面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引进手续

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兑现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兑现相关待遇。

联系人:张颖 杜婕 满莹莹

联系电话:024-45858053

024-45858050

邮箱:bxgxqrc@126.com


地址:本溪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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