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现将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4日起到5月15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0574-87422699; 招生办公室:0574-87422003(可短信留言)。 5、公示期结束后,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邮编:315012
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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