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我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该规定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湖北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2017年直接取消农村独女加分这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