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政策 强化服务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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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政策 强化服务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既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又是重要的就业群体。2014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达54.1万人,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5-6月份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的关键时期,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就好业,顺利地从学校走入社会,我省开展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出台就业政策,举办就业政策宣传、供需对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迈好职业生涯第一步。

  一、制定促进政策

  近年来,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几乎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今年5月,国家和省再次出台新政,指导和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

  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对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新部署。

  5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2号),推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七大举措:

  一是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

  二是见习政策,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明确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基本生活补助;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对留岗率高的见习单位给予奖励,提高见习人员留岗率。

  三是培训政策,提高毕业生技能水平。开展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求职补贴政策,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对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是社保补贴政策,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内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六是创业政策,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服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税费减免,加大金融扶持,加大孵化力度,帮助和扶持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按自主创业政策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七是公平就业政策,营造良好就业环境。明确国有企业招聘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放开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二、宣传解读政策

  为帮助更多毕业生了解政策、读懂和用好政策,促进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5月份全省联动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切实提高毕业生和全社会对就业政策的知晓度。

  举办系列宣讲活动。人社厅局长进校园宣讲政策、指导择业,5月21日、22日,省暨南京人社厅局负责同志率队到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晓庄学院举办就业政策宣讲会,为毕业生宣讲解读党和政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全面介绍当前就业形势和做好就业工作的措施办法,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运用好就业政策,主动寻求就业服务。同期,各市人社局长也纷纷走进本地高校开展宣讲活动。

  开办专题栏目。各级人社部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合作,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专家和企业负责人访谈、基层就业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访谈等形式,持续刊发报道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指南和落实就业政策的具体办法。

  印发宣传资料。省市人社部门编印《江苏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等一批实用、易懂的政策宣传资料及海报、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在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宣传橱窗、教学楼等学生集中场所张贴、发放,让每一位毕业生都清楚直观了解各类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内容。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为31万名毕业生提供指导服务。

  开设专题网页。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公共就业服务网以及各市相关网站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专题网页,方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查找了解相关政策。人社部门还把政策文件电子文档打包,主动及时送进校园,指导高校在校园网站上发布,使每位毕业生都能方便清楚地了解到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及时获取就业政策、主动掌握就业政策、积极运用就业政策。

  专设咨询服务窗口。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专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政策落实、见习报名、就业报到手续办理预约、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信贷、权益维护等“一条龙”服务。

举办在线访谈。5月27日,省人社厅在中国江苏网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向广大网友解读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在线回答了高校毕业生提出的相关问题。各级人社部门也依托新闻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网站,普遍开展在线访谈,围绕高校毕业生关心关注的问题,畅通网络互动渠道,解答毕业生提出的问题,与毕业生在线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月期间,省及南京人社厅局组织就业、人才、社保、维权等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到江宁大学城和仙林大学城开展广场咨询服务,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手续办理、劳动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各地人社部门也在本地大学城、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现场、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咨询服务,接受毕业生就业帮扶、就业见习预约登记。

  召开系列座谈会。各级人社部门主动与高校和企业就业工作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集中介绍、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了解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招录毕业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牵线搭桥。

三、搭建服务平台

  当前,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因素很多,信息不对称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5-6月,我省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充分发挥现场和网络两个招聘平台优势,有机整合两个平台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密集举办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向校园延伸,在帮助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好就业上取得实效,努力提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加强供需对接促就业。5月11日,全省联动举办全省性大型毕业生招聘活动,主会场设在南京国展中心,13市设立分会场。其中,南京主会场共吸引来自全省的重点企事业单位1008家,提供适合毕业生特点的就业岗位3万多个,共吸引3.5万名毕业生进场交流洽谈,现场达成就业意向8500多人次。5月4日、10日、20日,我省还在苏州人才市场、南通职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举办3场规模较大的全省性招聘活动。与此同时,全省各级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区域联动、行业分类、增设毕业生招聘专区、增加招聘场次等形式,举办特色专场招聘活动,有针对性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大力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密集组织地区性毕业生招聘活动。各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千场万企”现场招聘活动,全省举办1000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万个,有2.16万名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六送服务进校园助就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就业培训、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六送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毕业生合理设定就业目标、提升求职能力、提高求职成功率。活动期间,全省共为9384家用人单位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8.96万条次。高校集中的南京,对大学生创业工作基础较好、创业服务组织机构完善、具有一定创业孵化培育条件和政策措施的在宁高校及其大学生创业园,开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高校受理直通平台,由高校创业指导工作部门推荐的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首批十所高校开通大学生创业贷款绿色服务通道。

  四、实施两大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努力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新提高。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做好服务接续。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政府各职能部门将和高校密切协作,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不让未就业毕业生成为“断了线的风筝”,切实保证离校不离线、服务不断线。

  实施实名登记。出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调查及就业服务规范(试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平台主动上门,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调查登记,摸清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保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达100%。

  推进就业见习。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开发不少于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有就业见习意愿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对留岗率高的给予奖励,让更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就业见习实现就业。

  加强技能培训。继续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提升改造一批适应高校毕业生特点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强化就业帮扶。针对实名登记毕业生的服务需求,切实落实职业指导、供需对接、创业服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措施,确保为有服务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服务率达100%。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对一”的重点就业帮扶,确保当年保底就业。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加强创业引领。2014至2017年,推进新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其中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30个,引领扶持不少于6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让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都得到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大学生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

  降低准入门槛。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各地根据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大学生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

  强化孵化服务。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发挥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园区和孵化基地的优势,建立一批适合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落实对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

  同时加大税费减免和补贴力度、优化创业融资环境、强化项目扶持等措施,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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