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经过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各项考核已完成,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4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学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71-88481769,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71-88481880。
5.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附件: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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