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经过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各项考核已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院监察审计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纪检监察处电话:0575-88009038,杨老师 4、公示时间从5月4日起到5月15日止,共10个工作日。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邮政编码:312000。 5、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75-88009064、88009130,传真0575-88009063
附件: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