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市医疗保险签约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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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许昌市医疗保险签约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8月30日

记者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凡是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改制破产企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缴纳大病保险的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将有所改变。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建设银行许昌分行,将从7月开始,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养老、医疗、大病保险、社会保险代收代缴业务。灵活就业代管档案人员要与建设银行签订代收代扣协议,签订协议后把钱足额存入用户在建行指定的个人账户上,银行和养老、医疗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按月把应缴费用从银行卡划拨到用户的养老、医疗账户上,用户的个人账户上扣划之前所产生的利息归个人所有。


为了方便群众适应新的缴费方式,医疗保险签约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8月30日。也就是说,只缴纳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者是养老和医疗保险一起缴纳的,必须在8月30日之前签约缴费,否则属于欠费,将会影响看病报销。如果只缴纳养老保险这一险种的,可延长到2017年6月20日之前签约缴费,否则属于欠费,将不能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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