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6年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指南
厦门市2016年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指南
事项名称 | 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1.《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厦人社[2014]166号) 2.《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健康综合子账户用于支付家庭成员自付医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12]175号) | 办理条件 |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简称“家庭医疗共济网”)。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账户或健康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账户资金支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家庭成员是指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医疗共济网。 | 流程图 | 点击查看大图 | 法定期限 | 即时办结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结 | 申报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2.家庭成员社保卡; 3.填写完整的《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 | 相关表格 | [表格]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doc | 样表 | [样表]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doc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责任部门 | 市社保中心、各区社保中心和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 | 办公地址 | 见备注 | 办公时间 | 见备注 | 联系电话 | 12333 | 监督部门、电话 | 5323210(监察室) | 受理形式 | 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 备注 | 受理地址 1.市社保中心: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A厅 2.各区社保中心:【点此查阅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3.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 办公时间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午9:00-12:10 下午14:15-17:15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其它社保中心办公地点: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请具体咨询各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