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参保人员领取退休证、待遇决定书及移交档案流程
参保人员领取退休证、待遇决定书及移交档案流程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领取退休证、待遇决定书及移交档案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 办理条件 | 已在市社保中心办理完退休手续 | 流程图 | | 法定期限 | 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申办退休时领取的《申办退休受理通知书》) | 申报材料 |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申办退休当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扣款后到地税或缴费银行打印); 3.《参保个人停保登记表》或单位减员受理单(每月4日后到地税窗口或地税网站办理) 4.本人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申办退休时已录入卡号的无需提供) 5.《厦门市退休人员信息表》(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 相关表格 | 《厦门市退休人员信息表》**该表由退管中心制作并发放,可在本网站下载打印**[表格]厦门市退休人员信息表.xls | 样表 | [样表]厦门市退休人员信息表.xls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科 | 办公地址 |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15、16号窗口 | 办公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 联系电话 | 12333 | 监督部门、电话 | 5323210(监察室)、5369038(人事科) | 受理形式 | 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