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1999年4月1日。施工单位1999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表5-22所示。
直接工程费及造价指数表:
1.1999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1999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1999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1999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下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计算1999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工期给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工期给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2.1999年4季度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P=710(0.1 5+0.28×116.8/100.0+0.18×100.6/100.8+0.13×110.5/102.0 +0.07×95.6/93.6+0.09×98.9/100.2+0.04×93.7/95.4+0.06×95.5 /93.4)=710×1.058≈751.75(万元)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施工单位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
案例二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 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
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五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 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 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 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了新的标底.A、B、C三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 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1.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
2.A、B、C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4.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
5.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造价工程师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 为什么?
答案:
1.(1)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2.(1)不正确.
(2)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3.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
(2)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
(3)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
(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4.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
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60—365)/460=20.7%>20%
5.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
因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
案例三
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定了三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这种技术措施的三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5-11.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关键工作 A C E H M
可压缩时间/周 1 2 1 3 2
压缩单位时间增加的费用/(万元/周) 3.5 2.5 4.5 6.0 2.0
问题:
1.如果该工程的施工阿络计划如图5-I所示,则压缩哪些关键工作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哪些关键工作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2.若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自报工期小于80周时,工期每提前1周,其总报价降低2万元作为经评审的报价,则施工单位的自报工期应为多少?相应的经评审的报价为多少?
3.该工程采用问题,1中选用的技术措施方案时的工期为80周,造价为2653万元.为了争取中标,该施工单位投标应报工期和报价各为多少?
4.该施工单位应采用哪种技术措施方案投标?为什么?
答案:
1、压缩关键工作C、E、H可能改变关键线路,压缩关键工作A、M不会改变关键线路.
2、由于工期每提前1周,可降低经评审的报价2万元,所以对压缩1周时间增加的费用小于5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即应对关键工作A、C、E、M进行压缩.
则自报工期应为:(80—1—2—1—2)周=74周
相应的经评审的报价为:[2653—(80-74)*(3+2)+3.5+2.5*2+4.5+2.0*2]万元=2640万元
3、由于方案二的费用函数为C2=150+3T,所以对压缩1周时间增加的费用小于3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即应对关键工作C和M进行压缩.
则自报工期应为:(80—2—2)周=76周相应的报价为:[2653—(80—76)* 3+2.5*2+2.0*2]万元=2650万元
4、令C1=C2,即100+4T=150+3T,解得T=50周;当工期小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一;当工期大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由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在60~80周之间,因此,应采用方案二.再令C2=C3, 即150+3T=250+2T,解得T=100周.当工期小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当工期大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三.
因此,根据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
[或:当T=60周,则C1=(100+4*60)万元=340万元
C2=(150+3*60)万元=330万元
C3=(250+2*60)万元=37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
当T=80周,则C1=(100+4* 80)万元=420万元
C2=(150+3* 80)万元=390万元
C3=(250+2* 80)万元=41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所以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