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补考人员需提交:《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与上年度系统上传照片一致)、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增项专业考生需提交:《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3、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
(1)《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生)
(7)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生)。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审核时间自2016年3月4日-4月10日,逾期不报。
报名审核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大厅资料受理窗口(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联系电话:0891-6835002。